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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平远县东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的批复
平远县人民政府:《平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审批平远县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的请示》(平府报〔2024〕45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梅州市平远县东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平远县东石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平远县“精致小城、大美平远”发展导向,大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支撑平远县东石镇打造成“点石生花·红蕴客家”特色小镇、绿色低碳工业基地、广东省乡村振兴示范镇。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 年,东石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56 平方公里(21840 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36 平方公里(20040 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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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52.97 平方公里(79455 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23平方公里(1845 亩)以内。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坚持区域协调、城乡统筹,明确生态、农业和历史文化等保护要素空间范围和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要素整体布局,充分发挥东石镇独特区位优势及丰富资源优势,统筹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构建“一心两轴三片区”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四、支撑镇域高质量发展。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优化镇域产业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产城融合”发展模式,以构建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为目标,推动产业片区与东石镇区的融合发展,加快发展全域旅游,实现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为核心、以圩镇为重要载体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镇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需要,促进镇域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提升圩镇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乡村地区的能力,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更好满足农民到圩镇就业安家需求和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