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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韶府办发函〔2024〕号)
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韶关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3 年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 年3 月6 日
韶关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3
年版)
为加强区域环境噪声治理,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以及《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 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区划方案。
一、区划范围本区划范围为韶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中心城区范围,包括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的东河、车站、风采、新华、惠民、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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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6 个街道,新韶、乐园、十里亭、犁市、西河、西联、龙归、大塘、马坝、白土等10 个镇。
二、区划依据(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三)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四) 《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 号);
(五)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方案》(环办便函〔2023〕98 号);
(六)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七)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八) 《韶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三、声环境功能区分类(一)1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二)2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三)3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的区域。
(四)4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的区域,包括4a 类和4b 类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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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型。4a 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内河航道的两侧区域,以及公路客运站、公交总站、港口场站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4b 类为铁路干线的两侧区域,以及铁路场站和配套设施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
(五)概念定义。
1. “噪声敏感建筑物”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2. “交通干线边界线”指各级市政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无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线、各级公路的边界线、铁路交通用地边界线、内河航道的河堤护栏或堤外坡角。
3. “临街建筑楼层数”以高出交通干线路面的相对高度计,如多条交通干线并行,以高度最高的线路为准。
四、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一)1 类声功能区划。
1. 武江区。
101 碧桂园太阳城居住区。区域边界为麓湖路—芙蓉山脚—沐芙路—丹霞大道中—碧湖路。
2. 浈江区。
102 碧桂园凤凰城居住区。区域边界为X848—腊石坝—凤凰城转盘—碧桂园凤凰酒店前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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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韶关学院。区域边界为大学路—环校东一路—望城山脚—174 乡道。
(二)2 类声功能区划。
201 1类区、3类区、4类区以外的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
(三)3 类声功能区划。
各类工业区规划范围总体上划定为3 类区,范围内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集聚区域,划为2 类功能区。
1. 武江区。
301 沐溪—阳山工业园区。沐溪大道和沐阳大道两侧,北至前进村南侧,南至甘棠村北侧,东西侧至山体山脚。
302 甘棠工业园区。甘棠大道周边,北至京港澳高速,南至南水河,东西侧至山体山脚。
303 龙归镇工业组团。寺前村东部、留村村西部、社主村和马渡村东部内的成片工业区。
304 乌泥角工业组团。河边村内的成片工业区。
305 前进村工业组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