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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及促进消费行动方案的通知(韶府办发函〔20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韶关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及促进消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 年4 月25 日
韶关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及
促进消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按照《广东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行动,培育“品善美·韶城荟”消费节品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一)扩大新车消费。落实全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省、市联动开展汽车“报废换新”活动,按要求组织消费者通过全国统一的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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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以旧换新系统进行补贴申请,并进行申请审查和补贴资金发放。
统筹省级和市级财政资金开展汽车“置换更新”专项行动,并发动我市汽车经销商叠加购车优惠让利。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的减免政策。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合理确定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利率水平和贷款期限。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合理设置新能源汽车保险费率,为消费者提供有效充足的风险保障。〔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韶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韶关监管分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培育二手车经营主体和提高服务水平。活跃二手车市场,落实好支持二手车流通交易的便利措施,破除各类隐形障碍。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用好反向开票政策,由“经纪模式”转“经销模式”,规范经营做大做强。鼓励和支持二手车销售市场主体上规纳统,对二手车销售市场主体在达到上规纳统门槛且完成首次统计数据报送的按有关政策给予奖励。(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严格执行汽车报废回收标准。引导老旧汽车有序退出,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要求,加强对上路行驶车辆合规性检查,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拓展新车消费空间。强化部门协同监管,通过“双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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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检查方式,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经营行为,持续加大力度打击非法拆解活动,维护行业发展秩序。(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优化汽车消费环境。以商业综合体、夜市、公共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区域为重点,加快推进我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居民小区私家车位安装充电基础设施服务。
助力“百千万工程”,开展新汽车下乡活动,统筹开展2024 年汽车下乡系列活动,促进县域汽车消费。鼓励和组织我市汽车经销企业开展团购日、让利促销、旧车置换补贴等多种促销方式,激发城乡消费者购车意愿。对主办或承办市级汽车促消费活动的企业按实际投入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市发改局、市住建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韶关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五)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统筹省级和市级财政资金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推动绿色、智能型家电消费,对消费者交售废旧家电并新购绿色智能低碳家电给予补贴。发动银行机构参与,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推出绿色智能家电消费金融产品,鼓励合理开发优惠利率、灵活分期等特色融资产品。(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韶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韶关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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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优化废旧家电回收体系。支持我市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围绕居民交售废旧家电为重点,合理布局回收网点,培育一批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提高回收企业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延伸回收服务进街道、进社区。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