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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促进老字号振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韶府办发函〔2023〕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韶关市促进老字号振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 年12 月19 日
韶关市促进老字号振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为推动我市老字号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的通知》(粤办函〔2022〕2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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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目标加大保护力度,培育竞争优势,提升品牌价值,坚持守正创新,弘扬优秀文化,优化发展环境,通过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同努力,到2025 年,基本形成有效推进老字号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的工作体系,老字号的保护和传承得到有效加强;累计培育韶关老字号企业20 家以上,老字号品牌形象与文化特色进一步凸显,人民群众认同感和满意度显著提高。在“十四五”期间择优向省推荐一批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争创广东老字号和中华老字号,促进老字号持续健康发展。
二、重点工作(一)深入挖掘老字号资源。
开展老字号文化资源和品牌普查工作,通过查找地方历史档案、各类媒体、名人传记、工商注册等资料及实地调研,收集整理我市本土老品牌、特色品牌资源,摸清现有历史名店、名品、名艺和名匠底数。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老字号,对经商务部、省商务厅、市商务局新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广东老字号”“韶关老字号”的企业(或经营主体),分别给予10 万元、5 万元、1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充分发挥老字号价值优势。
引导鼓励老字号企业加强理念、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营销、管理等各方面创新,开发适应现代消费需求的产品和服务,结合电子商务发展需要,开发网络适销商品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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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吸引新顾客,开拓新市场。支持鼓励有条件的老字号企业设立展览馆或陈列馆,开发旅游纪念品、伴手礼,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推进商旅文融合发展。
(三)加强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
落实国家、省保护和传承老字号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健全老字号名录部门共享机制,依法加强对老字号企业名称和老字号注册商标、驰名商标的保护。增强老字号企业的商标品牌意识,鼓励老字号企业按需进行商标注册。引导老字号企业通过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登记著作权、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以及商业秘密保护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壮大老字号队伍。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本地企业积极申报中华老字号、广东老字号,鼓励老字号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专业性展会,积极宣传推广老字号品牌。引导和支持老字号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老字号企业“出市跨省”,积极组织我市老字号开展线上线下的宣传推广、需求对接和招商活动。加大对中华老字号、广东老字号或其他地区知名老字号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具有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