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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埔县百侯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的批复
大埔县人民政府:《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审批大埔县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的请示》(埔府〔2025〕42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大埔县百侯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大埔县百侯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支撑大埔县百侯镇打造为广东独具特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镇、梅州客家人文示范区和客家文化旅游目的地、大埔县“红、绿、古”三色高度融合的客家文旅小城镇。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 年,百侯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04 平方公里(6060 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98 平方公里(5970 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8.53 平方公里(42795 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0.89 平方公里(1335 亩)以内。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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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坚持区域协调、城乡统筹,明确生态、农业和历史文化等保护要素空间范围和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要素整体布局,构建“一心引领、两区联动、轴带串联多节点”的镇村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四、支撑镇域高质量发展。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百侯名镇旅游区及各类农产品种植基地等为发展重点,壮大农产品种养规模,适当开发田园观光、采摘体验、特色民宿等项目,推动农文旅融合,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布局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构建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文旅教育等融合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
五、稳步推进镇村规划建设。发挥《规划》对镇村建设的引领作用,指引村庄规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低效用地再开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工具相结合,优化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强化提升镇区综合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