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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五华县安流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镇村国土空间
集成规划》的批复
五华县人民政府:《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批准〈五华县安流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镇村国土空间集成规划〉〈五华县华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镇村国土空间集成规划〉的请示》(华府报〔2024〕74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五华县安流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镇村国土空间集成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五华县安流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支撑五华县安流镇建设成为梅州市绿色发展示范镇、梅州南部绿色生态商贸基地、五华县域副中心城镇。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 年,安流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4.26 平方公里(51390 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2.33 平方公里(48490 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0.000051 平方公里(0.0765 亩)。落实蓝线、绿线、黄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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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坚持区域协调、城乡统筹,明确生态、农业和历史文化等保护要素空间范围和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要素整体布局,构建“一主、两副、五区、多点”的镇域国土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四、支撑镇域高质量发展。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优化镇域产业空间布局,为文旅产业和特色农业发展提供空间支撑。坚持以人为核心、以圩镇为重要载体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镇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需要,促进镇域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提升圩镇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乡村地区的能力,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更好满足农民到圩镇就业安家需求和圩镇居民生产生活需要。
五、稳步推进镇村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