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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埔县大东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的批复
大埔县人民政府:《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审批大埔县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的请示》(埔府〔2025〕42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大埔县大东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大埔县大东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支撑大埔县大东镇打造为融“海西区”、连“厦漳泉”的桥头堡、梅州市特色农业种植基地、梅州东部生态文旅示范镇。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 年,大东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93 平方公里(5892 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89 平方公里(5832 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4.83 平方公里(67242 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0.09 平方公里(133 亩)以内。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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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大埔县“一城引领、五区联动、轴带支撑”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坚持区域协调、城乡统筹,明确生态、农业和历史文化等保护要素和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要素整体布局,形成“一心两点驱动,两轴两区引领示范”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
四、支撑镇域高质量发展。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优化镇域产业发展格局,实施“强一优二提三”产业战略,构建“一核引领、两区示范,多点联动”的产业发展格局,重点推动各类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大东出产”的特色农副产品,实现农业高效精致发展,打响绿色品牌。整合大东文化资源,做足“山水楼”文章,打造一批文化、农业、林业、水利、工业旅游示范点,构建“红绿古”相互辉映、“山水楼”一体共生的全域旅游格局。
五、稳步推进镇村规划建设。发挥《规划》对镇村建设的引领作用,指引村庄规划、全域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