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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梅县区畲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的批复
梅县区人民政府:《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梅县区14 个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梅西水库管理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梅县区府报〔2025〕42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梅县区畲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梅县区畲江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支撑梅县区畲江镇打造为梅州市产业发展主引擎、粤北对外开放新高地、城产融合和城乡融合示范镇。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 年,畲江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45 平方公里(14171 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9.17 平方公里(13749 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3.68 平方公里(50517 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3.01平方公里(19522 亩)以内。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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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坚持区域协调、城乡统筹,明确生态、农业和历史文化等保护要素空间范围和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要素整体布局,构建 “两心两带四区”的镇村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四、支撑镇域高质量发展。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强一优二提三”产业战略,构建“两核引领、五区示范,多点联动”的镇域产业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为核心、以圩镇为重要载体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镇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需要,促进镇域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提升圩镇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乡村地区的能力,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更好满足农民到圩镇就业安家需求和圩镇居民生产生活需要。
五、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