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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丰顺县潭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的批复
丰顺县人民政府:《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丰顺县潭江镇等9 个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丰府〔2025〕58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丰顺县潭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指导丰顺县潭江镇空间发展与可持续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支撑丰顺县潭江镇打造为广东省红陶专业镇、粤东畲族文化旅游目的地、丰顺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 年,潭江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56 平方公里(0.83 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33 平方公里(0.80 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0.34 平方公里(4.55 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0.30平方公里(450 亩)以内。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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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丰顺县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要求,明确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要素整体布局,构建“一心一带,两轴三片区四节点”的城镇发展格局。
四、支撑镇域高质量发展。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为指引,优化镇域产业发展格局,推进以茶文旅为引领,联动“一二三产”融合赋能的产业发展模式,打造茶产业集群,引导红陶产业转型升级,围绕高山茶、畲族文化打造旅游节点,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镇域居住与住房保障、提升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公用设施标准、加强产业配套设施、提高环境基础设施能级,满足镇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需要。
五、稳步推进镇村规划建设。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整合村庄规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低效用地再开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工具,优化村庄建设用地布局。
重点提升镇区综合服务功能,增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