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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丰顺县潘田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的批复
丰顺县人民政府:《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丰顺县潭江镇等9 个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丰府〔2025〕58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丰顺县潘田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丰顺县潘田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支撑丰顺县潘田镇打造为梅州市农业特色镇、丰顺北部富庶美丽幸福小城镇。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 年,潘田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72 平方公里(1.46 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9.49 平方公里(1.42 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13 平方公里(1.07 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0.52平方公里(780 亩)以内。落实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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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区域协调与城乡融合发展,系统谋划城乡功能分区,统筹生态、城镇、农业三类空间布局,支撑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要素整体布局,构建“一核两带多节点”的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四、支撑镇域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为核心、以圩镇为重要载体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镇域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系统推进四大基础设施体系优化升级:一是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优化镇域产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第一产业,扩大有色米、优质水稻以及烟稻轮种示范田种植,培育壮大特色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红色旅游、康养旅游,促进镇域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促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实现城乡服务均等化供给;三是实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增强基础服务保障能力;四是强化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通过提升圩镇综合服务能级跃升,形成“镇村联动”辐射网络,重点打造15 分钟品质生活圈,全方位满足农民到圩镇就业安家需求和圩镇居民生产生活需要。
五、稳步推进镇村规划建设。以《规划》为引领,有机整合村庄